服务行业税收筹划案例
来源:
|
作者:莞促君
|
发布时间: 2019-07-26
|
111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两票制执行之前,医药企业采用了代理销售药品的模式完成和医药代表之间的利益分配。医药厂家将药品卖给一级代理,一级代理卖给二级代理,在经过N级代理之后,药品通过医院等零售机构,出售给消费者。当然,也正是这个模式,每级代理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导致药品价格在终端零售环节价格过高,导致国家管制,也引导了“两票制”的出台。
案例背景
企业A,主要从事专业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比如培训、设计、法务、财务、管理咨询等等),其核心服务业务均为自有团队提供,其客户以中大型企业为主。
因其客户特征及需求,在实际业务中,企业A的全部收入都需要开票。年收入两千万,成本在一千万左右(人力成本为主),企业A的真实利润近一千万,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
为了解决较高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A通过部分虚增员工,部分买发票等行为,降低利润额,从而降低税金。
风险和责任
虚增员工和买发票是我国最常见的偷漏税行为了,基本上所有企业都操作过。但是在2016年的金税三期及营改增后,这样的操作有极大的税务风险。税务局和社保局之间的数据共享,使得虚增员工很容易被查出。而买发票这事儿,现在的可操作性也极低。因为在最严发票令出台后,发票不仅需要填写企业税号,连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大数据时代可以让税务部门轻松识别风险点。
1、企业A,存在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等风险,金额较大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企业A,存在伪造内部业务、企业所得税偷漏税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等风险和可能的刑事责任。
解决方案
企业A可以选择莞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个人独资企业节税方案,来解决其一部分问题:
企业A的法人或者股东作为实际控制人安排自己家人或者亲戚另设了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持有了企业A未来运营所必需的一些资源(比如企业A的设计能力非常强,但是寻找客户的能力非常弱,那么是否可以将企业A的销售团队外包出去)。而企业A必须向这些个人独资企业支付合理的费用,才能换取这些必需的生产资料,以维持长期的经营。
通过这个模式调整,原来企业A一家独享的一千万利润,被合理分割到各家小企业(即上述另设的个独企业)中,而这些小企业有足够的税收优惠政策,自身的税负率相对较低,所有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
风控重点
1、企业A和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资金流、服务流、合同流、发票流的管理和控制;
2、企业A和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定价合理性问题。
方案实施对比
|
实施前
|
实施后
|
交易模式
|
企业A独享1000万利润
企业所得税率25%
分红个人所得税率20%
总体税率40%
|
企业A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分享1000万利润
企业A依然承担企业所得税率25%,分红个人所得税率20%
个人独资企业享受6.5%优惠税率
总体税率降低至10%以下
|
举一反三
企业的各个功能,如销售、服务、人事、财务、行政等等,为什么一定要放在一家企业内部,能否外包出去(形式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