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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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莞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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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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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企业A,主要进行设备生产业务,一年收入数千万元,实际利润在一千万左右。在日常操作中,企业A的财务团队,碰到了很多财税难题,主要的难题有:
案例背景:
企业A,主要进行设备生产业务,一年收入数千万元,实际利润在一千万左右。在日常操作中,企业A的财务团队,碰到了很多财税难题,主要的难题有:
1、大量的原材料采购过程中,有些小的配件企业属于作坊式不愿意提供任何发票,导致进项发票不够,增值税税负变高,同时企业利润虚高;
2、由于上面的供应端发票问题,企业A同样为了减轻自身税负,而促使业务团队和财务团队尽量不向其终端用户开发票。但是,在营改增和金税三期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客户迫使企业不得不开发票,从而导致企业账面收入和利润大幅度上升,甚至接近实际利润水平;
3、企业A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身也不具备任何科技属性,没有可以使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千多万的真实利润,只能依靠买发票的方式进行冲抵;
4、部分需要提取出来用于特殊目的的现金,越来越难以通过银行备用金模式实现;
在营改增、金税三期等税务趋严的大背景下,企业A的财务团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故希望在寻求到一个合理解决方案的同时,能实现合法合规。
风险和责任
1、企业A,存在隐瞒收入的偷漏税行为,存在罚金,滞纳金等责任;
2、企业A,存在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相关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
3、企业A的财务和管理人员,存在财税管理不善的相关连带责任;
解决方案
企业A选择莞促会计师事务所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产品,来解决税负高问题。具体的操作模式如下:
1、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采购平台):
企业A,安排人在税收洼地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A的采购平台。以往,企业A直接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现在由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即采购平台)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再提价卖给企业A,如此可实现将利润截留在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内,由个人独资来纳税,以实现整体的税负的降低。
2、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销售平台):